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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是什么 契税是什么意思?

墙角数枝梅2023-01-14 21:42文化118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关于契税是什么这个问题的知识,还有对于契税是什么意思?也是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今天就让我来为大家分享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房子契税是什么意思啊

房屋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财产税。房地产的契税应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按照3—5%的税率向契税征收机关交纳。

【法律依据】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八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契税的定义是什么

契税 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征: (1)征收契税的宗旨是为了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征税,契税征收机关便以政府名义发给契证,作为合法的产权凭证,政府即承担保证产权的责任。因此,契税又带有规费性质,这是契税不同于其他税收的主要特点。 (2)纳税人是产权承受人。当发生房屋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行为时,按转移变动的价值,对产权承受人课征一次性契税。 (3)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即在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行为时,对纳税人依一定比例的税率课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 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 房屋赠与 ,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什么是契税

契税是指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属于一次性税收。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法律依据】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八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房屋契税是什么意思

契税是国家在土地、房屋发生权属转移时,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权属承受人征收的税费,单位和个人应当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依照规定缴纳契税。

【法律依据】

《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八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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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是什么意思

契税一般是指像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产权发生转移或者变动时,就产权人所订契约按照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的业主或产权承受人所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除和其他税收具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之外,还具有其自身的一定特征

1、征收契税旨在为了保障不动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故通过征收契税相关征收的机关便以政府为名发放契证,以作合法的产权凭证,政府则承担了保证产权的责任,因此契税是带有规费性质,这也是契税区别与其他税收的一点。

2、契税的纳税对象是产权承受人,当发生房屋交易、赠与或交换时,按转移或变动的价值,对产权承受人征收一次性契税。

3、契税所采用比例税率,即在房屋产权发生转移或变动时,对纳税人按照一定比例的税率进行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3、房屋买卖;

4、房屋赠与;

5、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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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契税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

契税,是指对契约征收的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契税中所涉及的契约,包括土地使用权转移,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房屋所有权转移,应该称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如房屋买卖、赠送、交换等。除了买卖、赠送、交换外,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式还有很多种。其中,有两种常见的房屋权属转移,按规定要缴纳契税:因特殊贡献获奖,奖品为土地或房屋权属或预购期房、预付款项集资建房,只要拥有房屋所有权,就等同于房屋买卖。

契税是一种重要的地方税种,在土地、房屋交易的发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权属转移,都要依法纳税。目前,契税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固定来源,在全国,地方契税收入呈迅速上升态势。

各类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各不相同,契税定价方法,也各有差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十二条 契税征收机关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机关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具体征收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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