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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顾雏军的最终结果是啥呢 顾雏军案件改判及其法律依据

玉兔捣药2023-03-16 15:30情感417

大家好,今天本篇文章就来给大家分享再审顾雏军的最终结果是啥呢,以及顾雏军案件改判及其法律依据对应的知识和见解,内容偏长,大家要耐心看完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鸣冤17年,科龙电器原董事长、昔日家电资本大鳄顾雏军终获赔偿

在商业史上,很多创业者都是九死一生,得到善终的很少,大起大落的人占多数,今天我要讲的这个人,其经历用大起大落形容完全不够,他的经历之坎坷完全颠覆了人的认知。

他曾经拥有5家上市公司,曾是我国有名的“冰箱大王”,但也有过7年的牢狱之灾,还有过6年的申诉之旅,最后告倒了证监会,拿到了国家的43万赔偿金。

他就是原科龙电器的董事长顾雏军。2004年,他还是五家公司的董事长,2005年,他在北京机场被捕,2012年出狱,随后开始了艰难的上诉之路,2019年他赢得官司,拿到43多万的赔偿金。

顾稚军似乎一直站在风口浪尖上上,无论是最初的创业,还是后来的公司上市,以及后来的艰辛上诉,都会引来众多争议,舆论对他始终褒贬不一。

不过,今天我只带大家回顾他的经历,不做是非评断,个中道理相信大家自会领悟。

顾稚军出生于1959年,江苏泰州人,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小时候比同龄人聪明,父母便竭尽全力培养他。

可惜他的少年时期处于特殊年代,因此也经历了上山下乡。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他顺利成为第一批幸运儿,考上了江苏工学院。

在大学里,顾稚军就是风云人物,在同学面前总有一种“吾非凡人”的气势,曾经扬言要拿下诺贝尔奖金。

因为他成绩优异,思想敏锐,很有创新意识,学校想留他任教。可是他毕业时跟班长闹了矛盾,一怒之下,当众扇了班长两个耳光,留校之事自然泡汤。

但这没有阻碍他的进步,他马上考入了天津大学热能工程系读研究生,成为该校第一个外来学校的研究生,自此又在这个学校风光起来。

在天津大学学习时,他对诺贝尔化学奖得主普利高津的观点提出了质疑,认为他的理论脱离了工程实践,于是抛开普利高津,自己钻研结构热力学理论。

毕业后,他留在母校热能研究所工作。那段时间,顾稚军醉心制冷剂的技术研发,每天等同事们走了以后,他就开始自己的研究工作,加班成了家常便饭。

因为他工作勤奋,接连发表了很多论文,年纪轻轻就被人称为顾教授。工作四年后,

他发明了格林柯尔制冷剂,同时提出了“顾氏热力循环理论”。

虽然林柯尔制冷剂至今还是世界上最有效的环保节能型制冷剂。但学术界对顾雏军的“顾氏热力循环理论”并不看好,很多专家直接说这个理论是“伪劣科学”,他的研究生导师吕灿仁更是直接指出这个理论就是骗人的。

顾稚军可不买这些权威人士的帐,他义正词严地指出,这些人侵害了他的名誉。彼时的他不到30岁,一人独自挑战学术界,这在国内乃至世界都是凤毛麟角。

那几年,顾稚军一边用笔与学术界打官司,一边为自己的顾氏理论寻找商业机会。1989年,顾稚军去英国考察,无意发现了商机,决定就在当地创业。

他凭着超强的说服力,在国外到处宣传自己的理论,大谈自己的创业计划,终于打动了一个马来西亚的富商,为他投资了300万。

那一年,他成功在英国创办了顾氏热能技术有限公司,开启了自己的商业纵横之旅。1993年,他又在加拿大成立了公司,并将业务拓展至美国。

1995年,学术界关于顾氏理论争执的终于停息,顾雏军在国外的商业版图已经成型,他开始返回国内发展。凭着三寸不烂之舌,他轻易地争取到了中资金融机构1000万元的投资,名声赫赫的“格林柯尔系”就此起步。

顾稚军虽然是科研出生,但是技术研究只是兴趣,商业融资才是一生所求,在国外看惯了资本风云的他,回到国内就迫不及待地打算运筹资本。

1996年,顾稚军来到香港,开始搭建自己的资本平台。经过三年的运筹帷幄,2000年7月,格林柯尔 科技 控股有限公司成功在香港上市。

上市那年,他顺利融资5.5亿港元,然后卖掉旧股,套现3亿多,外加分红1个亿,财富剧增,立刻成为当时企业家的领军人物,但他的征途才刚刚开始。

次年10月,他收购了科龙公司,彼时的科龙是中国冰箱产业的四巨头之一,早于1992年上市,是中国少有的驰名商标。

因为科龙的名气,顾稚军在国内名声大振。他以为这是自己人生最得意的一笔收购,却没想到这是多年之后牢狱之灾的起源。

收购科龙后,顾稚军乘胜追击,用两年时间收购了三家上市公司,包括美菱电器的步伐股权、扬州格林柯尔有限公司和亚星客车,商业版图越来越大。

第二年,顾稚军又收购了两家欧洲 汽车 公司,自此拥有了4家A股公司和1家香港创业板公司,打造了一个横跨冰箱、空调和 汽车 三大产业的巨型跨国集团。

遗憾的是,他想低调,他所在的行业和环境也不可能让他低调,他在商业上的发展一直伴随着众人的评说,从第一桶金到后面的收购,一直都是媒体的热点新闻。

在讲顾稚军的下一段 历史 之前,我们给大家分析下顾稚军的资本运作方式,可以说,在资本运作上,他简直就是一个天才,他入主每家公司都经过了周密的策划。

首先,他会控制该公司的高层,有时候干脆自己亲自上阵,这样,等资本入主后,他不但拥有该公司的股权,还可以自如地腾挪资金,拉高当年的收购费用,造成公司巨亏的局面,同时降低收购费用,由此就有了一张漂亮的财务报表,也为后面资本的再次运作打下了基础。

其次,因为他很早参与了公司的管理,所以大部分费用被抹销,入主后的负担大大减轻。

经过这样的运作,顾稚军每次入主一家公司后,这家公司就会有一年的巨亏期,他接手一年后,很快扭亏为盈。他就是用这种办法顺利收购了五家公司,个人财富也迅速攀升。

2001年,顾稚军荣登《福布斯》中国富豪排行榜第20名。41岁的他,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非氟利昂制冷剂的生产厂商之一。

他还曾被中央电视台评为“中国年度经济人物”,也一度是政府的座上嘉宾,因为他收购的都是国企,很多政府都认为他解决了国企的危机。

只是,中国有句老话,人怕出名猪怕壮,顾稚军的快速发展,立刻引起了很多人的非议。2004年,郎咸平在复旦大学做了一次演讲,专门谈到了格林柯尔的快速收购问题。

郎咸教授,当时人称“郎监管”,他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是著名的经济学家,经常在各大 财经 频道上发表经济评论。

在那次演讲中,郎咸平用最传统的财务分析法,指出很多国企在改革过程中被私有企业吞并,造成了“国退民进”的现象,重点分析的案例就是顾稚军的几项收购项目。

顾稚军一听,气不打一处来,直接驳斥他,对企业管理一窍不通,还到处站台收广告费。商业界闻名的“郎顾之争”由此展开,两人开启了一场针锋相对的口水大战。

一个星期偶,顾稚军在香港上诉郎咸平,起诉他涉嫌诽谤。到了这个阶段,“郎顾之争”变成了公共事件,全国兴起了一场关于国企产权改革的激烈讨论,经济学家纷纷参与进来。

顾稚军因此被推上了风口浪尖,证监会开始对他的公司进行调查。正好那年科龙爆出巨亏6416万,证监会立刻入主科龙,调查真相。

随后,格林柯尔系的ST襄轴、亚星客车、美菱电器、科龙电器四家上市公司也先后被证监会调查。调查了3个月后,顾稚军在北京机场被捕。

更戏剧的是,当时的科龙电器内部也出现问题,董事长自动辞职,全厂掀起了一股“倒顾运动”,而美菱电器也为了自保与他翻脸。这种情况持续两年后,格林柯尔系自此崩盘。

2008年1月,顾稚军因虚报注册资本罪、挪用资金罪等罪名被判有期徒刑10年,他的商业生涯正式结束。

2012年9月,在牢里待了5年的顾稚军减刑出狱,一般的企业家此时会选择低调,甚至归隐江湖,过过普通人的日子。

但顾稚军却不这样,他出狱后却高调起诉,甚至还实名举报。从出狱那一天起,他就开启了长达7年的申诉之路。

出狱8天后,顾稚军有了一个新的头衔:超天才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誉董事长。同时,他聘请知名律师,向最高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他说自己完全无罪,当时法院受了证监会和某些官员的压力,所以给他判了罪行,而这些官员与他的对手美的有利益纠葛,他还当场点了时任广东省证监局局长刘兴强的大名。

他也说出了自己未来的打算,坦言自己在狱中又读了很多数学和物理书籍,加上早年的底子,去美国申请物理教授没多大问题,他准备拿着狱中写的论文去申请教授职位。

发布会后,他所提到的证监会、美的和刘兴强都公开发言,说他无凭无据,如果继续喊下去,会在法庭上告他诬告。

新闻发布会后,顾稚军写了一封长达27页的举报信,列出一系列与自己案件有关的官员,意图证明自己的清白。

2015年7月,顾稚军要求证监会公开当年的“科龙案”,证监会立即回复不方便公开。同年12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正是宣判,证监会必须对顾稚军的提议给予答复。

2019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布,撤销顾稚军的部分罪名,改判5年有期徒刑,鉴于他多坐了2年牢,顾稚军获赔43万损失费。

但是,顾稚军根本不满意,因为该判决只是撤销部分罪名,他要的是完全无罪。他公开宣称说,只要还有一条罪名,他就不会罢休。

如今的顾稚军,一到花甲之年,头发早已花白,但依然在为自己的清白申诉,除此之外啥事不干。从这点意义上来说,他一直还在“牢狱中”。

有人曾经算过一笔账,顾稚军用6年打赢了官司,获赔40多万,可以他的才华,这六年不管干什么,赚个几百上千万都不难。

也有人说,顾稚军的申诉,代表的不是个人,而是所有的民营企业家,他的成功,为民营企业大大出了一口气。

只是写完顾稚军的经历,我的脑海浮现了一句话: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顾稚军的一生,正是这句话的最好诠释。

【参考资料】:

顾雏军诉证监会终审胜诉!十年“争命”清白至

顾雏军获国家赔偿,但属于他的商业时代已远去

五家上市公司没了,获赔43万,走出牢狱的顾雏军“仍在狱中”!

顾雏军的人物事件

中新网1月30日电 (记者 孙建驹) 广东佛山市中院今天对格林柯尔系掌门人顾雏军案一审作为判决,顾雏军因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被判10年有期徒刑(腾讯科技注:应为被判12年执行10年),并处罚款680万元。

同案被告曾俊洪被判无罪,包括顾雏军在内的另外8名被告均领刑。

2005年7月底,包括顾雏军在内的9名科龙及格林柯尔高管被警方控制,随后因涉嫌虚假出资、虚假财务报表、挪用资产和职务侵占等罪名被警方正式拘捕。该案于2006年11月和12月两度在佛山中院开庭审理.

顾雏军及格林柯尔起诉海信科龙等八家公司索要489亿元“天价赔偿”的案件获佛山中院立案后,引来了社会关注。2015年9月7日,佛山中院向媒体通报称,该院于9月6日对此案作出一审裁定,认定顾雏军等提出的六项起诉中,包括索赔489亿元的四项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一审案件的受理范围,应予驳回,另外两项关于执行分配方案异议的起诉则会继续审理。

2015年9月6日,佛山中院作出裁定认为,原告在《民事诉状》中明确注明其提起的是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但其起诉的多个请求涉及不同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和法律程序,且经该院释明仍拒绝作任何变更。根据相关规定,该院对原告的起诉先行立案受理,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经审查,原告的第二、三、四、五项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一审案件的受理范围,依法应予驳回。此外,法院还指出,青岛海信空调、青岛海信电子、海信集团并非该院852-3号分配方案的当事人,也没有对原告针对分配方案的异议提出反对意见,不应作为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的被告。佛山中院还表示,余下的第一、六项诉讼请求,将会继续审理。据了解,裁定书已于昨天送达。

9月7日,佛山中院向记者详述了驳回的四项起诉的理由。其中第二项起诉,实际上属于执行回转的主张,执行回转须以“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为前提,但该案现在不具备此前提;第三项起诉,原告实际上是请求撤销生效判决,应当寻求申请再审等救济途径;第四项起诉,实际上是原告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其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至于请求489亿余元的第五项起诉,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把已经生效判决的争议再次向法院起诉,原告主张赔偿的前提应是执行依据的16个判决确有错误并被人民法院撤销,但目前该前提条件并不具备。 生于江苏扬州的顾雏军,在天津大学热能工程系读完硕士,选择的是制冷剂这个偏门专业。1988年,顾雏军在英美合办的权威杂志《能源》上发表了论文《一个新型热力循环的研究》,宣称突破了传统的卡诺循环理论,据说是被国际工程热物理学界命名为“顾氏循环理论”。顾雏军开始为其兴趣点寻找实用突破口,发明了格林柯尔无氟制冷剂。

这个所谓的理论一出来就受到学术界的抵制,认定:顾氏循环不成立,顾雏军是在“哗众取宠、糊弄外行”。他的研究生导师吕灿仁直接指出:“顾氏循环是骗人的!”但顾雏军本人不仅坚持,而且还对批驳者提出了“侵害名誉权”的指控。

创业,按上市公司要求做

从1995年开始,顾雏军开始考虑是否把格林柯尔从小做大。自从1989年受英国合作伙伴的邀请到赴英创立格林柯尔后,顾雏军一直认定自己是个技术提供者的角色,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当一个老板。在英国的时候,顾雏军开始考虑收购一个同业的美国公司,利用它可以使格林柯尔制冷剂产品在美国的市场份额提高到20%。顾雏军共花了17个月的时间做这件事。在完成人才架构和全球分区域建立了9家格林柯尔公司后,1995年顾雏军决定回国建立根据地。

顾雏军在国内建立的任何公司,完全按照美国、香港上市公司的要求运作。这种未雨绸缪的做法使顾很快尝到了甜头,他整合四家公司组建的格林柯尔科技控股公司去年在香港创业板成功上市,一举融资5.5亿港币。上市后他卖了旧股,套现3个多亿,又分红1亿,这些资金储备成为进一步收购的基础。 顾雏军案有望峰回路转 时隔六年最高法院督促重审

2014年1月17日,确切消息称广东省高院已经正式受理了顾雏军对于佛山中院和广东省高院判决的申诉。 2005.8.01顾雏军闪电被拘

2005.8.04顾雏军被拘押看守所

2005.8.13科龙罢免顾雏军

2005.8.17佛山市政府介入科龙

2005.12.30科龙确认将向顾雏军追偿

2006.3.15科龙否认拍卖顾雏军股权

2006.5.11顾雏军被免去执行董事职务

2006.7.17顾雏军被证监会永久性市场禁入

2006.8.164项罪名 顾雏军被提起公诉

2006.8.24顾雏军案突然推迟至9月

2006.9.07顾雏军取保被拒 或判20年

2006.9.15顾雏军入主前科龙七项违法

2006.9.18证监会开罚 顾雏军罚30万

2006.10.10顾雏军案再添一项指控

2006.10.11顾雏军案开庭再延期

2006.10.16科龙原监事会主席追为被告

2006.11.07顾雏军案今日开庭审理

2006.12.12科龙顾雏军案12日再次开庭

2012.9.06顾雏军出狱

2012.9.14顾雏军计划召开记者招待会

10年坚持终迎旧案重审了吗?

《刑事诉讼法》第243条第二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这将是顾雏军一生难忘的法律规定——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正是根据上述规定,决定提审顾雏军一案。昨日(12月29日),顾雏军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专访时意味深长地说道:“前几年我努力还更大一点,现在都已经疲了,在我快绝望的时候这个下来了,要感谢这个形势。”

年申诉路 绝处逢生

月29日14时,顾雏军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位于海淀区的嘉实大厦如约见面。这位年近花甲的前“资本大鳄”已头发花白,步伐略显蹒跚,但在接受了3家媒体专访后仍然不显疲惫。

“10年了,终于盼到了。我从二审就一直在申诉,到现在10年,从2012年出狱也5年了。”顾雏军说道。

他翘首以盼的是最高法的“再审决定书”。“大概(28日上午)9点多钟有朋友给我打电话,说‘你的案子重审了?’我就很吃惊,说‘我都不知道,你怎么发现的?’他说新闻都出来了,然后我说‘你赶紧把新闻发过来。’我在看新闻的时候,最高院的人给我打了电话,说让我下午三点钟去拿再审决定书。”一天过去了,他回想起听到再审消息时仍藏不住笑意。

顾雏军生于江苏泰县,1984年在天津大学热能工程系研究生毕业,1985-1988年在天津大学热能研究所从事科研,1988年9月,顾雏军发明了格林柯尔制冷剂,次年下海经商。1995年成立了格林柯尔中国有限公司,并于2000年7月在香港创业板上市。

“顾雏军案”被外界广泛关注,与顾雏军在资本市场上曾有的成就不无关联。本世纪之初,顾雏军创立的“格林柯尔系”势头强劲,最盛时控制5家上市公司,并拥有科龙、容声、美菱、吉诺尔等冰箱品牌,坐拥中国冰箱市场的半壁江山。2003年,央视为顾雏军颁发了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奖。2004年初,顾雏军登上“胡润资本控制50强”,同登榜单的还有柳传志、丁磊、张瑞敏等。

但从无限风光到四面楚歌仅仅过了1年。2005年,顾雏军因涉嫌虚假出资、虚假财务报表、挪用资产和职务侵占等罪名被警方正式拘捕。2007年,格林柯尔在香港退市,“格林柯尔系”瓦解。2008年,顾雏军因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被判1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款680万元。

顾雏军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回忆,二审结果下来后,他在狱中写申诉书,直到2012年出狱,2013年开始正式申诉,2014年最高法指示广东高院受理再审申诉,但此后延期十余次。

让许多人印象深刻的是,2012年出狱后顾雏军曾在北京召集上百名记者现场喊冤,出场时帽子上写着“草民完全无罪”的黑色大字,先让现场记者拍照三分钟。

“前几年我努力还更大一点,现在都已经疲了,在我快绝望的时候这个下来了,要感谢这个形势。”谈起这次来之不易的再审通知,顾雏军感慨道。

“我的上市公司应该还给我”

根据最高法官网披露的消息,此次再审的三个案件除了“顾雏军案”,还包括原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一案(以下简称张文中案),以及李美兰与陈家荣、许荣华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纠纷一案。其中,“顾雏军案”和“张文中案”均由最高法直接提审。

“再审不是一定就会‘翻案’,但是从引用的法条来看,最高法显然认为这次提审的案件原审定罪证据不足或者适用法律有错误,从这一角度来看,我认为改判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朱勇辉律师对记者表示。

“这是一个很强烈的信号,是前不久关于保护产权、保护民营企业家权益方面的相关政策在司法上的落实。我们往往都是从典型个案的纠正释放信号,从而推动司法政策的全面落实,我想这3个案件应该也是充分考虑了这种需要,并且我认为这3个案件本身也很具有代表性。”朱勇辉向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表示。

朱勇辉律师多年来从事经济纠纷中的刑事诉讼辩护工作,代理过诸多民营企业家落马的案件。“从我的感受来说,我们的再审越来越实质化了”。不过,朱勇辉也表示,最高法选择“提审”也显示出司法系统在纠错的问题上仍然是困难重重,“我们的原审法院很难有这样的勇气来承认并自己纠正自己的错误”。

按照规定,再审期限不超过6个月,顾雏军表示随着再审“冤案即将真相大白”。值得一提的是,2006年,顾雏军被“实施永久性市场禁入”,即便出狱也难以在证券市场再施拳脚。

若再审“翻案”,顾雏军会否申请赔偿,是否还有勇气重返商界?“我只是想把当时的损失拿回来。”顾雏军向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表示,“我的上市公司应该还给我”,另外,“像科龙电器,拿着我的专利生产空调,肯定要赔偿我”。

顾雏军也表示,赔偿在当下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案件的水落石出。而卷土重来,顾雏军已不再年富力强,家电行业也已格局大变。如今,他一面等待着最后的结论,一面筹划着一切尘埃落定后的棋局。“未必会再进家电领域,但一定还会在制造业发展。”顾雏军表示。

郎顾之争说明了什么问题

郎顾之争的十二年曲折令人扼腕。从法律的角度复盘郎顾之争,也是在拷问法律在社会变革、特别是国企改革中的角色。

日前,中央深改组通过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要求甄别和纠正涉及产权的错案冤案,解决民营企业家历史形成的不规范以及民营企业家违法案件中司法不规范等问题。仰融、顾雏军等案件又被翻出来,一时间刷屏微信圈。

然而,与仰融案不同,顾雏军案在2012年顾氏出狱并开记者会鸣冤叫屈后已经开启了新的司法程序。2014年1月,最高法院决定广东高院重新审理顾案;只是,两年多过去,再审尚不见任何动静。

另一方面,相较于顾的个人际遇,人们似乎对于顾案背后的郎顾之争更感兴趣。这场被誉为“改变了中国经济以及国企改革走向”的“第三次思想大交锋”,在没有胜负结局的情况下,因顾的锒铛入狱戛然而止,左、右各派都怅然若失。每到郎顾之争周年日,便会有一些动静冒出。最戏剧性的一幕莫过于两年前,以混合所有制为标志的新一轮国企改革大幕正启,广东省社科院国有资产研究中心梁军先生撰文《郎顾争议十周年祭》,呼吁郎先生和顾先生归来,在新背景下重开国企改革讨论、寻找共识。[1]然而,彼时顾先生正忙于为自己申冤翻案,郎教授则意气风发地在各类媒体上纵论财经或点评时事,两人均无暇也无意回应。郎顾之争中两位主角命运的天差地别,以及郎顾之争带来的历经十二年而仍未弥合的社会撕裂,都凸显了这场争论的复杂性与残酷性。

深改组的新政能够让郎顾之争尘埃落定吗?抑或在个案层面给出一个终局性的结论——不论是还顾先生以清白还是确定其有罪?看起来,后一个目标比前一个目标更为现实,毕竟有具体的法律程序作支撑。在法院最终裁决之前,让我们先重返郎顾之争的原点,寻觅法律在这个进程中失落的身影。

一、郎顾之争的三个层次:个案、问题与主义

郎顾之争发端于2004年8月9日郎咸平教授在复旦大学的一场讲演——《在“国进民退”的盛宴中狂欢的格林柯尔》。郎氏对顾雏军的格林柯尔收购科龙、美菱等一系列上市公司的质疑,叠加其对TCL、青岛海尔产权改革的批评,迅速引爆了社会各界关于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国企改革的大争论,其中辩题众多,让人眼花缭乱。笔者借助秦晖教授2004年点评郎顾之争的分类,[2]将它们大致归入三个层次——即个案、问题和主义。其中,法律适用是在个案层面进行的,而全民热议则聚焦在第二、第三层次。

回归郎顾之争的原点,可以发现《在“国退民进”盛筵中狂欢的格林柯尔》本是一个针对顾雏军的并购重组策略的深度点评。在个案层面,它涉及一个非常有争议的盈余管理手段——公司重组费用的会计处理。盈余管理属于灰色地带,稍有不慎就可能滑入财务造假的地界;若真有财务造假,则一方面牵涉当事人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也可能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等其他问题。

“国有资产流失”属于“个案”与“问题”交叉的领域。进入“问题”层面,争论的话题包括国有资产是否流失、企业家是否履行了信托责任、国退民进是否正确,等等。这个层面的争论已经不再纠结于顾氏个案的情节或数据,而是在用逻辑说话。[3]更上一层,针对前述诸问题的解决,不同的药方背后体现出不同的价值倾向,构成“主义”之争:在这个层面,有“私有化”、“新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或“新威权主义”等不同观念或意识形态的交锋。

从个案、问题到主义,郎顾之争引发的诸多论题呈现出一个层层递进的关系。理想状态的论辩,是双方在初始论题或低层次的论题上达成一致或者明确各自的立场后,再进入下一个论题或层次。俗话说, “摆事实,讲道理”。只有前提性的事实清晰了,才好一步一步地往下推论。同时,这也是对身陷争议漩涡之中的真实个体之基本权利的必要尊重和保护。对此,秦晖教授做了一个很好的示范。秦教授是国内最早对国企产权改革中的管理层自肥给予猛烈批评的学者,但他在郎顾之争中却坚持划清自己与郎教授之间的界限,因为:“关于‘案例’,我没有研究无法置喙;关于‘问题’,我不仅同意还可补充,但从这些问题中推出的‘主义’,我可就与郎先生大相径庭了。”

可惜,在郎顾之争激起的喧嚣中,秦晖教授的清醒只是一个例外。郎教授讲演的题眼是“国退民进”,它比重组费用的会计处理这种技术细节更吸引公众眼球。于是,个案中的会计争议便迅速上升到国资流失、国退民进、私有化等论题层面,很少有人注意到这中间的逻辑断裂,更无人关注对个案事实的忽略可能对日后的法律适用产生的消极影响。如果用一幅图来更直观地表示郎顾之争中争议主题的多层次性以及从事实基础到大词之争的泛化与混沌的过程,便是如下图这样一个不断扩展开来的同心圆,起点或者根基是顾氏收购科龙的会计处理,这也是郎教授作为公司财务学者公开叫板顾雏军的底气。依次扩展开来,有财务造假、企业家信托责任、国有资产流失、国进民退等,最外圈是私有化、新自由主义等。越到外圈,参与者越多,影响或声势也越大,但离整个争议的事实基础也越远。当最后证监会对科龙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广东高院对顾雏军定罪量刑时,有心人惊奇地发现,它们与当初郎教授对顾雏军的指控已经没有任何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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