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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一帘幽梦2023-02-23 05:00文化120

大家好,今天本篇文章就来给大家分享过户需要什么手续,以及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对应的知识和见解,内容偏长,大家要耐心看完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过户房子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过户房产需要的证件有:过户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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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过户需要以下手续:1、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等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审核通过缴纳有关税费,办理核税缴税手续;3、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并领取受理通知单;4、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房产过户需要的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

5、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房子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房产买卖双方经过接洽商谈,对所买卖房产的位于方位、产权情况及成交价格达到一致之后,买卖双方即要签定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

2、接受房地产买卖管理部门的检查

房产买卖双方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买卖管理部门办理请求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的证件,检查产权,要到现场作必要的查询,并由评价人员对买卖的房产进行评价。

3、立契过户

房地产买卖管理部门依据产权性质和采购对象,按批阅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阅同意后,经办人将告诉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双方持买卖合同和有关证件及资料到买卖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卖方须提交房子权证或确权证实;身份证或别的有用身份证实;房子权共有的,别的房子其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定见。

4、办理产权搬运过户手续

房子买卖双方经房地产买卖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买卖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到房子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子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搬运挂号,交换新的房产证。

房子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卖方:夫妻双方(或其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房子权证》原件、夫妻双方(或其它共有人)方章各一个、结婚证、未婚证实(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买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私章(方形章)一个。

办理流程:

1、双方签定《房子买卖合同》及《委托书》;

2、双方交给购房保证金及定金到公司财务处;

3、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4、将以上所需资料交到公司信息部;

5、公司开具收件单及收款凭证;

6、由评价公司出具评价陈述;

7、公司外联部办理完测绘及手续后,双方到房产管理部门签字;

8、得到房产管理部门收件收据后,买方将首期款付给卖方;

9、由约好方交清过户所需的有关费用后,买方付清余下的房款;

10、买方收取新的房产证;

11、双方凭收款凭证到公司财务处领回各自交给的购房保证金及定金。

办理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过户需要的手续:

1、赠与过户的手续如下:

(1)受赠人提交购房资质审核;

(2)双方签订赠与协议;

(3)双方到公证处做亲属公证在一个户口本上不需要公证;

(4)双方拿着亲属公证书到建委缴税、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税费仅需3%的契税;

2、买卖过户的手续如下:

(1)签买卖合同,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

(2)递件,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

(3)交税,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

(4)完税过户,买卖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双方一起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发票单据,到房管局审查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

(5)领证,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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