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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刑事拘留 什么是行政拘留,什么是刑事拘留

明月踏清风2023-02-21 03:30情感138

大家好,关于什么是刑事拘留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那么今天我就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关于什么是行政拘留,什么是刑事拘留的相关知识,文章篇幅可能较长,还望大家耐心阅读,希望本篇文章对各位有所帮助!

什么是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指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这两个条件。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比较,拘留的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的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

刑事拘留是什么意思

刑事拘留 指的是相关执法部门特殊紧急的情况下,对犯案人员或重大嫌疑人,临时抓捕限制他们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又称之为刑事拘留。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刑事拘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部门对犯案人员或重大嫌疑人,如果有以下情况的,全都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谋做违法的事情但还没行动、正在干违法的事情或者在干完违法的事后被公安人员发现的; (二)被被害人指认或者犯罪过程中有目击 证人 ,被目击证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案发后被公安人员找到犯罪 证据 的; (四)作案后想自杀、想逃跑或者已经逃跑了的; (五)毁灭或者伪造相关作案证据或者和他人合起伙来骗人的; (六)不说自己的真实姓名、身份信息的; (七)有到处各地多次作案、合伙他人一起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的程序 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办案人员拘留他人时必须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报告中要说明整件事情的具体情况和拘留的原因,在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核通过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领导并且签发《拘留证》后,才可以进行拘留 。 二、公安办案人员拘留嫌疑人时必须,必须有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签发《拘留证》,向嫌疑人出事《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要让嫌疑人在拘留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或盖章。嫌疑人要是不签名或盖章的,一定要注明。在特殊情况下,办案人员能依法使用武器。如果公安人员在拘留时没有《拘留证》或者没有出示《拘留证》,或者拘留再补办,都是违法行为。 希望大家都做个合法好公民,不违法不犯法。

刑拘是什么意思啊

犯罪嫌疑人触犯《刑法》,需要被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简称“刑拘”。刑拘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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